一 修身篇 致九弟·时刻悔悟大有进益

作者: 曾国藩

【原文】

沅弟左右:

鄂督五福堂有回禄①之灾,幸人口无恙,上房无恙,受惊已不小矣。其屋系板壁纸糊,本易招火;凡遇此等事,只可说打杂人役失火,固不可疑会匪之毒谋,尤不可怪仇家之奸细。若大惊小怪,胡想乱猜,生出多少枝叶,仇家转得传播以为快。惟有处处泰然,行所无事,申甫所谓好汉打脱牙和血吞,星冈公所谓有福之人善退财,真处逆境者之良法也。

弟求兄随时训示申儆,名子自问近年得力,惟有一悔字诀。兄昔年自负本领甚大,可屈可伸,可行可藏,又每见得人家不是。自从丁已戊午大悔大悟之后,乃知自己全无本领,凡事都见得人家有几分是处,故自戊午至九载,与四十岁以前泅不相同。大约以能立能达为体,以不怨不尤为用。立者,发奋自强,站得住也。达者,办事圆融,行得通也。

吾九年以来,痛戒无恒之弊,看书写字,从未间断,选将练兵,亦常留心,此皆自强能立工夫。奏疏公牍,再三斟酌,无一过当之语,自夸之辞,此皆圆融能达工夫。至于怨天本有所不敢,尤人则尚不能免,亦皆随时强制而克去之。

弟若欲自儆惕②,似可学阿兄丁戊二年之悔,然后痛下针贬,必有大进。立达二字,吾于己未年,曾写于弟之手卷中,弟亦刻刻思自立自强,但于能达处尚欠体验,于不怨尤处,尚难强制。吾信中言皆随时指点,劝弟强制也。赵广汉本汉之贤臣,因星变而劾魏相,后乃身当其灾,可为殷鉴。默存一悔字,无事不可挽回也。

(同治六年正月初三日)

【注释】

①回禄:传说中的火种。此处指火灾。

②儆惕:敬惕。

【译文】

沅弟左右:

鄂督署的五福堂遭了火灾,幸亏人日没有事,上房也无事,只是受惊吓不校那里的房子是木板墙壁加纸糊,本来容易招火。凡属遇到这种事,只能说是打杂的人失火,不要怀疑到是敌匪的毒计,尤其不要怪是仇家的奸细干的。如果大惊小怪,胡思乱猜、添枝增叶,那传播起来非常快。只有处处泰然处之,行若无事,像申甫说的那样,好汉打脱牙齿和血吞。星冈公说的,有福的人善于退财,真是处于逆境的人自安好办法。

弟弟要求为兄时训示,为兄自问近年来,得力于一个“悔”字诀。过去自负,以为自己的本领大,可屈可伸,可行可藏,又每每看见别人的不是。自从丁已、戊午大悔大悟之后,才知道自己没有本领。什么事都看得见别人有几分对的。所以自戊午到现在九年里,与四十岁以前完全不同。大约以能刘创为体,以不怨不尤为用。立,是发奋自强,站得住的意思。达,是办事周到,行得通的意思。

我九年以来,痛下决心改掉没有恒心的毛病,看书写字,从不间断。选将练兵,也当留心,这都是自强自立的工夫。奏疏公牍,再三斟酌,没有一句过头的话,没有一个自夸的词,这都是圆熟到能达的工夫。至于说到怨天,本来就不敢;尤人还不可隆免,也随时强制自己尽量克服。

弟弟如果想自己警惕,似乎可以学为兄丁戊二年的悔悟,然后痛下针贬,定会有大进益。立达二字,我在已未年曾经写在弟弟的手卷上,弟弟也时刻想自立自强,但对于达字还缺乏体验,对于不怨天尤人,还难以强制。我在信中随时指点,劝弟弟强制自己。赵广汉本来是汉的贤臣,因星变而弹劾魏相,后来身受其灾,可以作为殷鉴。心里暗暗存一个悔字,没有什么事不可以挽因呢。(同治六年正月初三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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